“外圍女” 網絡賣淫團伙被判刑 泰州一男子曾花280萬嫖宿
所謂“外圍女”,是指游走在演藝圈邊緣的一群人。她們并非從事真正的演藝工作,而是打著模特、演員的旗號招攬皮肉生意。去年10月份,我市公安機關一舉偵破了一個利用“外圍女”身份進行網絡賣淫的團伙。今天上午,海陵區人民法院對組織、介紹賣淫團伙的劉某等7名被告進行了公開宣判。
2015年10月22日,開著豪車的王某,在她租住的上海某高檔小區內被泰州警方抓獲。警方經前期偵查查明,王某利用“外圍女”的身份,不僅自己從事皮肉生意,而且還多次介紹她人賣淫。自己賣淫收入少則1萬,多則5萬,介紹他人賣淫,她也能從中獲得不少“好處費”。
警方調查發現,這些“外圍女”以微信群為平臺,相互介紹生意,一些富二代和企業家慕名而去,我市男子邱某就是其中的一位。而邱某正是因為有了這個特殊的愛好,在短短半年多時間,竟然揮霍掉了280萬巨資。
2014年,邱某涉嫌合同詐騙1700多萬被警方立案偵查。他花費巨資嫖宿“外圍女”的事情也東窗事發。警方根據邱某提供的線索,一舉搗毀了這個龐大的“外圍女”賣淫網絡,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7人。站在法庭上接受審判的王某、李某、武某就是案中的三名“外圍女”,其他四人分別是王某的上線——組織賣淫的黑龍江人劉某、張某夫婦二人,還有協助賣淫的黑龍江人耿某、王某。
經法院審理查明,黑龍江人劉某、張某夫婦二人從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期間,先后組織4名未成年少女冒充“外圍女”,在安徽、江蘇、上海等地多次進行賣淫活動,其中被告人耿某、王某專門負責運送賣淫女,以及為賣淫活動望風。法院以組織賣淫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張某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被告人耿某、王某也因協助賣淫罪被判處了相應的刑罰。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外圍女王某、李某等人都是名牌大學畢業,為了能夠過上開跑車、一擲千金的“白富美”生活,她們淪為了賣淫女,并經常從事拉皮條的不光彩的交易。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介紹賣淫一次3人,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并處相應罰金。被告人李某、武某因介紹賣淫3次3人,兩人均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并處相應罰金。
全媒體記者 聞棟 通訊員 蔡萍
編輯 悅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