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泰州這里要拆遷了
近日
高港區人民政府發布
擬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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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公告
(泰高擬征告〔2024〕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高港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啟動土地征收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運輸用地。
二、征收范圍
本次擬征收建設西路(吳陵南路-南官河)地塊位于寺巷街道新華社區一組、社區集體,小王社區五組,寺巷街道鎮集體范圍內。擬征收土地位置詳見附圖。
△附圖:建設西路(吳陵南路-南官河)地塊擬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圖
實際征收土地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公告期限
本次擬征收土地公告期限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23日。
四、工作安排
擬征收土地公告結束后,高港區人民政府將于2024年1月24日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和數量等。請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予以配合,并在《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確認表》上對調查結果予以簽字或蓋章確認。擬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高港區人民政府將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五、其他事項
自本擬征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如對以上公告內容有疑問或異議,可向泰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醫藥高新區(高港區)分局反饋。(聯系人:楊松柏;電話:0523-86910670)特此公告。
高港區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來源:高港區人民政府
編輯:趙采薇
責編:宋涔瑋
審核:戚翔 聞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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